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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发展处工作职责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6日     点击:

合作发展处是学校负责与社会各界和校友等进行联络交流与合作发展的职能部门。

1.战略合作。研究分析学校与各级地方政府、事业单位、各类企业、行业组织等合作的可行性,落实学校战略合作部署,负责协调校级层面战略合作的洽谈。开展境内战略合作,积聚办学资源,负责牵头学校对外合作项目的对接、谈判与签约,推动合作项目落地实施。

2.医院协调。联络各附属医院(临床学院),协调校内跨部门事务。负责非直属附属医院(临床学院)的创建、准入审核及退出管理。协调附属医院(临床学院)与学校职能部门的对接,促进医院、学校临床和基础优势资源整合,开展医教研管防协同创新,实现共同发展。协调跟进学校与附属医院(临床学院)合作共建项目。

3.基金会与董事会。根据《徐州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徐州医科大学董事会章程》,负责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和董事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筹集和管理学校教育发展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管理捐赠冠名。负责基金会的财务管理、项目策划与实施,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4.校友会。根据《徐州医科大学校友会章程》,负责校友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完善校友组织体系,指导二级学院和各地校友会开展校友相关工作。加强与校友的联系交流,培育校友校史文化,整合校友资源,促进校友和学校的共同发展。收集校友信息,整理校友资料,编辑出版校友刊物,管理校友网站。

5.其它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开展其它合作发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