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捐赠流程
资金捐赠流程
一、捐赠方和受益方商洽捐赠意向,明确捐赠事宜。
二、根据徐州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协议模板,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捐赠协议。
三、捐赠方依照捐赠协议完成捐赠事宜,由徐州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开据“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并加盖基金会财务专用章。
四、基金会向捐赠方赠送捐赠纪念证书等(根据捐赠方要求可举行仪式)。
五、基金会在基金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对捐赠方进行宣传。
捐赠说明
一、在办理捐赠事宜过程中,捐赠方可以通过签订捐赠协议,明确捐赠用途、捐赠的交付时间及方式、鸣谢方式及其他附加条款。
二、徐州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及受益方应按照捐赠协议合理使用捐赠。如需改变捐赠用途或执行方式的,应征得捐赠方的同意,并签订有关变更使用协议或新实施方案。
三、捐赠方在约定期限内将捐赠及其所有权凭证交与徐州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后,由徐州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向捐赠方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颁发纪念证书等,并对所收捐赠进行登记。对实物类捐赠,由财务部根据公允价值入账并由资产部负责办理登记造册手续。
四、受益方有义务妥善管理和使用捐赠,主动接受学校有关部门和徐州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的监督,并定期向捐赠方和徐州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书面形式报告捐赠使用情况。根据基金会章程,基金会可对捐赠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五、捐赠方有权对捐赠使用情况或项目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六、“捐赠通用协议模板”、“项目基金使用立项表”可在徐州医科大学教育基金会网站下载。
七、项目基金使用申请包括:资金使用预算安排、资金使用进度安排、项目完成时间及预期效果、资金使用报告提交时间。
八、捐赠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应包括:基金使用单位(二级部门、专业)发展概况、捐赠项目执行情况及成果、基金使用明细等内容。